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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个人信息保护政策

最近更新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2 年 9 月 8 日

本《中国电信个人信息保护政策》(“本政策”)适用于中国电信(“我们”) 向用户(“您”)提供的所有服务/产品。如果您使用中国电信提供的服务/产品有 具体适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则本政策与该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相互补充;如 该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与本政策有冲突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未有列明的事 项,以该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约定为准。

我们通过本政策向您告知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敬请您完整、仔细 地阅读本政策,特别是以字体加粗方式显著标识的内容。如您对本政策有任何 疑问,请联系我们。您使用或在我们更新本政策后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产品, 即意味着您同意本政策(含更新版本)内容,并且同意我们按照本政策处理您的 相关信息。如您不同意本政策,您可以选择立即停止使用我们提供的服务/产品。

第一部分 定义

中国电信:是指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及其分公司,以及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现在或将来控 制的任何公司、机构以及上述公司或机构的合法继承人。其中“控制”是指直接 或间接地拥有影响所提及公司或机构管理的能力,无论是通过所有权、有投票权 的股份、合同或其他被人民法院认定的方式。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 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

敏感个人信息: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 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 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 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处理者:是指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自主决定处理目的、处理方式 的组织、个人。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 公开、删除等。

去标识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况下无法识 别特定自然人的过程。

匿名化:是指个人信息经过处理无法识别特定自然人且不能复原的过程。

第二部分 本政策的适用范围

1.本政策适用于中国电信向用户提供的所有服务/产品(合称“服务”)。如 果您使用中国电信提供的服务有具体适用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则本政策与该等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相互补充,如该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与本政策有冲突的,以本 政策为准,本政策未有列明的事项,以该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的约定为准。

2.本政策不适用于非由中国电信向您提供的服务。例如,您自愿订购或退 订第三方服务提供商通过中国电信网络提供的增值电信服务。当您使用由中国 电信之外的第三方提供的服务时,如果您向该第三方提供您的个人信息,您的 信息处理将适用该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请您在与第三方交易时妥善保 管您的个人信息,并关注第三方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3.您利用中国电信提供的服务进行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上传、下载、发布、 分发、存储等处理活动不适用于本政策。如您利用中国电信提供的服务进行数据 处理,您应当确保数据处理活动的合法性,如上述数据中涉及个人信息,您应当 确保上述个人信息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且处理个人信息前已经依法向相关个人 告知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目的、方式等事项,并已经依法取得个人的同意。

第三部分 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中国电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 据安全法》《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4 号)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业务活动中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本部分向您告知以下 内容:

一、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移、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五、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六、您的权利

七、本政策如何更新

八、如何联系我们

一、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一)电信服务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我们向您提供电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固定电话业务、移动电话业务、宽带 业务、云服务、物联网服务,需要使用您的相关个人信息。我们收集、使用个人 信息的规则如下:

1.我们收集您的哪些个人信息

您选择使用中国电信提供的电信服务,需要向我们提供或允许我们收集的信 息包括:

(1)办理入网业务时收集的个人信息

根据《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 25 号)及有 关登记实施规范的要求,在中国电信办理入网业务时,您应当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识别仪、高拍仪、纸质表单、互联网等方式收集的姓名、出生 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证件登记信息、拍摄的影像、住址等。为了验证该类 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我们可能会将上述信息传送至合法存有您个人信息的第 三方机构(政府机关、商业银行、合法设立的商业化数据库等)进行用户真实身 份验证。如您不提供上述真实身份信息,将不能办理入网业务,无法使用中国 电信的服务。

为提供电信服务、保障通信服务安全、与您沟通联系,在办理入网业务时, 我们还会收集您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

如果您在办理入网业务时,我们需要收集您的其他个人信息的,我们将根据 法律规定向您告知并取得您的同意。

(2)使用电信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

您在使用我们提供的电信服务过程中会产生服务数据及日志信息,包括在使 用服务过程中上传和产生的位置信息、终端信息、通话记录、使用记录、订购信 息、账单、网络信息等。我们将基于向您提供的电信服务处理上述个人信息。如 果我们提供的具体电信服务对如何收集个人信息另有具体规则的,我们将根据法 律规定向您告知并取得您的同意。本政策与该等具体规则相互补充,如该等具体 规则与本政策有冲突的,以本政策为准。本政策未列明的事项,以该等具体规则 的约定为准。

2.我们如何使用您的个人信息

(1)向您提供电信服务

为向您提供电信服务,我们将在相关业务活动中(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受理系 统登记、纸质返档,通过网络接收、读取并记录、身份验证、客户服务、安全防 范、诈骗监测、邀请您参与有关我们产品和服务的调查)处理您办理入网业务时 我们收集的个人信息以及您使用电信服务过程中形成的个人信息。我们也会使用 该等信息维护和改进电信服务,开发新的业务功能等。

(2)信息推送、商业营销/p>

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我们可能使用您的个人信息,通过向您发送电子邮件、 短信、推送通知或拨打电话的方式,向您推送个性化或定制化产品、服务或广告。 如您不希望收到此类推送,可以按照我们的相关提示取消订阅、拒绝推送。 如果我们通过自动化决策方式向您推送上述信息的,我们将保证决策的透明 度和结果公平、公正,不对您在交易价格等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3)整体数据分析和利用

为提供更为精准优质的服务,中国电信可能会依法对包含您在内的整体用户 数据进行分析并加以利用。

(4)委托处理

我们向您提供的服务中的某些功能可能由我们委托的其他方(“受托方”)提 供。例如委托物流、技术服务等服务提供商协助我们提供相应的支持。我们会按 照法律规定对受托方处理个人信息提出要求,并对受托方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进行监督。

(二)其他服务中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

除上述电信服务外,您使用中国电信提供的其他服务时,我们可能会收集 和使用您的其他个人信息。在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前,我们将依法向您告 知并征得您的同意。关于在其他服务中我们如何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请 见该等服务相应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二、我们如何共享、转移、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中国电信的服务(包括电信服务和其他服务),将由您所签订的《中国电信 用户入网协议》或相关服务合同载明的中国电信主体提供。除本政策载明的情形 或法律明确规定的情形外,中国电信该等主体不会与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共享或 转移、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一)共享

1.中国电信多个主体间共享

(1)我们的部分服务可能由中国电信的多个主体提供,只有在相关主体之 间共享用户个人信息,才能提供该等服务。如果您订购和使用该等服务,您的相 关个人信息将在相关主体范围内共享(以您所签订的《中国电信用户入网协议》 或相关服务合同载明的为准)。在此情形下,我们将依法向您告知并征得您的同 意。关于在该等服务中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信息的具体规则,请见该服务相应 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2)当您使用由中国电信不同主体提供的服务时,经您授权同意后,已合 法存有您个人信息的中国电信主体有权向中国电信另一个主体提供您的个人信 息。我们只会共享必要的个人信息,且基于本政策和服务相应的个人信息处理规 则(如有)中所说明的目的。

2.与中国电信之外的其他方共享

除以下情形外,中国电信不会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1)中国电信向您提供的部分服务,将由中国电信和第三方共同向您提供 (以您所签订的《中国电信用户入网协议》或相关服务合同载明的主体为准), 只有与该第三方共享您的信息,才能提供该等服务。如果您订购和使用该等服务, 中国电信将向第三方共享您的个人信息。在此情形下,我们将依法向您告知并征 得您的同意。关于中国电信和第三方共同向您提供服务中我们如何处理您的个人 信息的具体规则,请见该等服务相应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2)当您使用由中国电信提供的服务时,可能同时需要使用由第三方提供 的服务。例如,在您订购中国电信提供的服务时,您可能使用由第三方支付服务 商提供的支付服务。在此场景下,我们会在经您授权的前提下,将与服务有关的 必要信息提供给该等第三方服务的提供者,以实现您的服务需求。

(3)如您授权与中国电信有合作关系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设立的征信 机构、数据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服务机构、信息验证服务机构、互联网企业等第 三方向中国电信收集、核验您的信息,您同意中国电信有权向该等第三方提供相 关的您的信息和核验信息。

(4)我们可能会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学术研究等目的,在符合法律规定的 范围内向相关部门、机构共享去标识化的个人信息,使其在不借助额外信息的情 况下无法识别到您本人。 如果上述个人信息接收方变更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时,我们会要求接收方依 法另行向您告知并征求您的同意或要求接收方重新向您征求授权同意,法律另有 规定的除外。

3.办理携号转网业务过程中,我们将按照相关规定将必要的您的身份信息提 供给工业和信息化部集中业务管理系统(CSMS 系统),用于比对携入方和携出方 登记的身份信息是否一致。

4.中国电信可能会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按政府主管部门的强制性要求,向 国家机关等有权获得您个人信息的主体提供您的个人信息。

(二)法律规定的转移

除以下情形外,我们不会将您的个人信息转移给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

(1)在涉及合并、分立、解散、被宣告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个人信息时, 我们会向您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联系方式,并要求接收方继续受本政策 的约束,继续履行本政策下我们对您个人信息的保护义务,并要求接收方在变更 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时,重新按照法律规定向您征求授权同意。

(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披露

我们仅会在以下情况下,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1.获得您明确同意后;或者

2.在法律、诉讼等法律程序或政府主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我们可能 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

三、我们如何存储您的个人信息

(一)保存期限

除非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另有要求或者我们向您提供的相关服务对应的个人 信息处理规则另有约定,我们会在达成本政策所述目的所必要的时间内保存您的 个人信息,一般不短于您使用中国电信服务期间及服务终止后的诉讼时效内。 超出上述存储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如我 们停止服务,我们将及时停止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活动,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的时限届满后删除存储的您个人信息,并将停止服务通知及时告知您,但法律法 规或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存储地域

原则上,我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运营中收集和产生的您的个人信息,存 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四、我们如何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我们已采取符合业界标准、合理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您的个人信息,防 止您的个人信息遭到未经授权的访问、公开披露、使用、修改、损坏或丢失。我 们会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尽力避免处理无关的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出于必要 目的处理您的个人信息,该等处理不会对您的权益造成重大影响。

五、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

中国电信提供的服务主要面向成年人。我们只会在受到法律允许、父母或其 他监护人明确同意且保护儿童(即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所必要的情况下处 理合法收集到的儿童的个人信息。如果我们发现在未事先获得父母或其他监护人 同意的情况下收集了儿童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设法尽快删除该等信息。

如《中国电信用户入网协议》的用户为儿童,在儿童使用服务前,儿童和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仔细阅读并签署我们专门制定的《中国电信儿童个人信 息处理知情同意书(适用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用户)》及《中国电信儿童个 人信息处理规则》。如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同意儿童按照上述规则使用我 们的服务或向我们提供信息,应当立即终止使用我们的服务并及时通知我们,以 便我们采取相应的措施。如中国电信提供的其他服务涉及儿童个人信息的收集和 处理,关于在该等服务中我们如何处理儿童的个人信息,请见为该等服务专门制 定的儿童个人信息处理规则。

如您是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请您关注您所监护的儿童是否是在取得您 的授权同意后使用我们的服务。如果您有理由相信儿童未经您的事先同意而向中 国电信提交了个人信息,请联系我们删除此类个人信息,并请保证儿童已取消相 关服务。如您对我们处理您所监护的儿童的个人信息有其他疑问,请通过本政策 中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六、您的权利

对于中国电信提供的电信服务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您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热 线 10000 或登录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www.189.cn)行使个人信息的相关合法权 利,包括访问、查阅、复制、更正、补充、删除、转移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撤回、 调整您对于个人信息的授权。我们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完成身份验证后及时采 取措施回应您的需求。当您撤回您个人信息的授权后,我们无法继续提供撤回授 权所对应的服务,也不再处理相应的个人信息。但撤回授权的决定,不会影响 此前基于您的授权而开展的您的个人信息处理。

关于中国电信提供的其他服务中的个人信息处理,您可以根据在该等服务相 应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行使您个人信息的相关合法权利。

七、本政策如何更新

基于给您提供更好的服务等目的,并根据电信业务的发展或法律法规及监管 政策变化的要求,本政策可能发生变更。当本政策发生变更时,我们将在变更生 效前通过在中国电信网上营业厅(www.189.cn)页面显著位置提示、发布公告 或以其他适当方式提醒您。如果您不同意该等调整,请您确保您立即停止访问 或使用我们的相关服务。

八、如何联系我们

如您对本政策存在任何疑问,或对于用户信息处理存在任何投诉、意见或建 议,请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热线:10000

个人信息保护电子邮箱:ctpip@chinatele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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